|
11月27日,深圳平安银行与其他22家中外资银行在深圳观澜湖骏豪酒店举行了以“汇聚力量,创新价值”为主题的跨区域中小银行银团联合会启动仪式。与此同时,还举行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银团贷款意向协议签字仪式以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银团贷款委托协议签字仪式。
跨区域中小银行银团联合会是由深圳平安银行自主发起,各中小银行积极响应的胜利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合作各方是站在战略合作的高度,本着汇聚力量、创新价值的理念及共赢成长的目标来设计合作组织框架,而本次活动在合作主体的突破、合作范围的拓宽、合作机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均具有创新意义。
响应监管部门号召,探索银团合作新模式
银监会今年8月份发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深圳银监局本月也出台了《深圳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为响应监管部门号召,与会23家银行迅速组成了跨区域中小银行银团联合会,并力争建立一种银行间新型“竞合”关系。这种“竞合”关系的建立,既取决于银行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是否畅顺,也取决于运作模式、合作机制是否合理可行,它有赖于参与各方今后更加积极而务实的创新和探索。
以银团贷款为契机,建立银行间的新型“竞合”关系
长期以来,在银团贷款业务方面各银行间竞争多而合作少,银行普遍缺乏“共赢”意识,而更愿意“单打独斗”。本次合作是首次由国内外中小银行自发组织、跨区域的银团合作,合作各方力争在整合信贷文化、简化业务流程、统一准入标准、协调各方利益等方面做出突破。本次合作有利于各银行分享资源,共御风险,携手创新,共同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银行业竞争,也是国内银行界顺应金融市场发展、加强同业交流、克服中小银行发展业务诸多限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突破合作范围,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在合作范围方面,本次合作突破了以往银团合作的范围,丰富了银团合作的内涵。以往的银团合作一般指的是银团贷款,本次合作首次提出:银团合作的范围不仅是贷款,还包括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其他银行业务,乃至保险、证券、信托等其他金融业务的交叉销售。本次合作明确提出,将为各地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建立银团合作项目池,力争银团合作可持续发展
在合作机制方面,通过建立“银团合作项目池”,建立了一个中小银行间长效合作平台,使银团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往银团合作基本以合同的方式,合同履行结束,就意味着银团合作的结束。本次合作将尝试建立“银团合作项目池”,将各个银行推荐的项目存入池内,定期评估,分批开发,并针对项目池建立一套科学管理机制。这套管理机制将把池内项目评级分类,并分为如培养期、观察期、开发期、进入期、维护期等阶段,分层次、分阶段开展项目合作,使银团合作拥有源源不断的项目来源,实现银团合作的持续发展。本次合作力求建立一种长效的合作机制,使银团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长期推动各地中小银行改革创新、战略转型、业务发展的重要力量。
外资银行参与合作,共同搭建金融创新平台
在合作对象方面,本次合作邀请了4家外资银行参与,在经营管理、业务创新上将为国内银行带来新鲜的经验。外资银行在资本实力、全球网络、专业技术、现代管理制度等方面,相比国内银行具有较大优势;同时,外资银行囿于其营运资金、网点数量、文化差异、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在国内业务拓展中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外资银行加入本次银团联合会,对于提高组团的成功率,规范银团的运作机制,促进银团资产管理将有积极作用。此次银团联合会的设立,也为中、外资银行的合作搭建了一个业务合作的平台,双方在技术交流、产品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从而达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目标。
中国平安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中国平安集团作为综合经营的先行者,愿意与广大中小银行共同分享在客户资源、营销渠道、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宝贵资源。深圳平安银行行长理查德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希望把联合会建成一个长期的合作组织,促进中小银行加强战略合作,打破现有竞争格局,发挥汇聚力量的优势,实现创新价值、共享利益、共同成长的目标。他相信通过本次合作,参会各家银行必将获得新的增长动力,广大客户必将享受到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次与深圳平安银行签约的商业银行包括(排名不分先后):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宁波国际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杭州商业银行、成都市商业银行、南京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东莞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华商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大新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及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北京分行。
【背景资料】
关于深圳平安银行:
深圳平安银行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重要成员,是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平安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2亿元,总资产超过1200亿元,总行设在深圳,营业网点目前分布于深圳、上海和福州三地。
深圳平安银行的前身深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5年6月22日,是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11月,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平安集团持有深圳市商业银行89.36%的股份,成为该行最大股东。200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批准深圳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子公司平安银行并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
作为中国平安集团三大业务支柱之一,深圳平安银行依托中国平安集团强大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成为一家在零售业务、信用卡以及中小企业等主要目标市场业绩骄人、整体管理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全国性一流银行。
关于中国平安集团:
中国平安集团是一家融保险、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经过19年的发展,中国平安集团已拥有了良好的品牌、强大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中国平安集团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中国平安”,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318。截至2007年6月30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6,177.72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975.73亿元。按中国会计准则,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5,831.43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49.11亿元。2007年8月9日,集团市值首次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作为名列《福布斯》500强和六度荣获“最受尊敬”荣誉的中国企业,未来,中国平安立志成为以保险、银行、投资为三大业务支柱的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集团,致力于建设金融服务业的百年老店。
|